“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督促班主任竭力尽智地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班主任有向学生宣讲安全知识的义务和责任。要经常向学生进行防暴、防盗、防火、防水以及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等安全知识的教育,防微杜渐,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禁止学生在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追赶拥挤、打闹,杜绝到江河游泳,杜绝持械斗殴、群殴等恶性事件;凡学生在校期间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班主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禁止侮辱学生人格,禁止将学生赶出课堂,凡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教师本人负责。
四、班主任要坚持做好学生考勤,学生有事或有病要离校必须有书面请假条;学生不假离校,班主任要及时调查清楚学生去向。不请假离校一天,要通报学校与学生家长,否则,班主任要负责。
五、学生身体有特异或有特定疾病的,班主任要及时摸清,通知各科任教师予以注意;并及时通报家长,要求配合与支持。
六、班主任要经常深入班级,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消除隐患;发现学生有异常表现,要及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因班主任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学生纠纷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负全责。
七、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寝室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经常性的将情况反馈到政教处。班主任没处理或没及时处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班主任与相关人员负责。
八、劳动时不安排学生爬出窗外擦玻璃或做其他有危险的工作。
九、火灾、地震、水灾等突发事件时,应及时组织学生有秩序疏散。
班主任: